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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9-09-17
作者:科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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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省住建厅《关于取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市函〔2019〕1337号)已于9月5日发出,为保证我市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开标,特通知如下:
一、9月5日(包括9月5日当天)之前已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仍可用于投标,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投标项目开工前完成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手续。
二、9月5日之后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可用于投标。
附件:《关于取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17日
抄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 关于取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pdf【113.9 KB】 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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