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咨询电话
发表于:2020-03-04
作者:科翔信息
浏览 110 次
园区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39号)精神,为做好我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申请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应当具备所有基本条件和至少1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科研创新平台。
2、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
5、获得国家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
6、能够充分体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事业单位。
7、承担重要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端新型科研组织或省部级以上直属科研文化单位。
8、建有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且已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
9、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需有三家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园区内单位同时申请设立园区分站)。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应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件1),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附件2)。
2、针对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请表》中涉及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等级、承担项目和获奖情况等相关内容,申报单位须提交对应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页码总数不得超过20),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无涉密内容的:
(1)纸质材料:将《申请表》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电子材料:将《申报表》与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合并扫描成一个PDF文档。
——申报材料有涉密内容的:
(1)需对涉密内容进行脱密处理后申报,并在申报材料封面醒目位置注明涉密。
(2)将《申请表》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七份,电子材料无需提交。
(二)其他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请于3月20日前报送至创新产业园二期G3栋B区二楼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hfgxrcgz@163.com。
2、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请在提交纸质材料前先与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联系。
3、联系方式:洪唯(综合处),0551-65312374;张可(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551-65900797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2020年3月3日
合肥科翔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元路软件园1号楼210-212室
电话:180-1954-5300 QQ:2501649871
COPYRIGHT © 合肥科翔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2023003016号-1
技术支持:明图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