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经信软件〔2019〕334号
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安徽智能语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9年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语音办〔2019〕15号)要求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现开展2019年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申报企业于2019年10月31日前在省经信厅网站“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上完成填报,上传相关材料。
(二)县区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11月4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和现场核查,并联合向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附由“企业云”生成的项目汇总表)。
二、申报要求
(一)严格落实语音办〔2019〕15号文件提出的相关要求。
(二)企业网上申报务必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命名规范、扫描文件清晰、纸张方向正确。
(三)相关企业在县区经信部门审核通过后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扉页加盖公章,整本材料加盖骑缝章;编目录、页码,胶装;书脊印申报类别名称及企业名称,申报类别以实施细则中的类别为准),由县区经信部门报送推荐文件时一并送至市经信局软件服务业处。
(四)县区经信部门对本次申报的项目100%现场核查(生产经营情况、申报材料原件等,可委托第三方),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五)县区经信部门于10月22日17:00前将审核经办人员信息(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办公号码)发至邮箱627154247@qq.com,以便开通“企业云”账号及权限。
(六)市经信局将组织第三方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存在弄虚做假行为的企业,退回申报项目且不再受理,同时,所在县区的全部项目退回重新审核后上报。
联系电话:63538585,63538556。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安徽智能语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9年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合经信软件〔2019〕334号).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 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安徽智能语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9年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语音办印发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