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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平台关于申报2018年开发区新型工业化政策(第二批)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表于:2019-09-26

作者:科翔信息

浏览 137 次

文章导读: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按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要求,拟于近期受理2018年开发区第二批新型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按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要求,拟于近期受理2018年开发区第二批新型工业化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9月27日—10月14日
     二、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2018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准备政策申报材料,然后登录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www.hjqservice.com),在“政策服务”栏目上将所需附件材料盖章后以PDF格式上传到系统,提交完毕后等待审核(本次采取网上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版)。

三、申报政策

(一)政策第11条:绩效评价A类企业奖励

1.申报条件:

2018年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首次评定为A类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申报材料:

①绩效评价A类企业奖励申请表(附表16);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③综合绩效评价等级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

(二)政策第11条:绩效评价财政贡献奖励

1.申报条件:

2018年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亩均财政贡献额大于30万元的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工业企业,按照企业实际计税土地面积2元/平方米给予奖励。

按照《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工业企业增效升级的若干政策(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合经区管〔2016〕254号)规定,企业集团、同一法人代表或实际关联控制人的关联企业(区属范围)的,经管委会同意出租的非关联企业的,从工业企业中分离出来的服务业企业,凡使用原工业企业房地产的,合并计算亩均税收贡献。此项政策以企业集团、关联企业代表企业为申报主体。

2.申报材料:

①绩效评价税收贡献奖励申请表(附表17);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③完税证明;

④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土地使用税缴纳证明;

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政策第11条:企业增资扩产奖补

1.申报条件:

企业通过改建、扩建等不新增用地的方式,增加生产性用房用于自行生产,在超过原规划批准容积率的基础上扩建自用生产、仓储用房当年竣工通过验收的企业,按照每平方米60元的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1.申报材料:

①企业增资扩产奖励申请表(附表18);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③企业增资扩产说明报告;

④原厂房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

⑤改、扩建后厂房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

⑥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以上政策条款都需填报《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表40)和《申请2018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资金承诺书》(附表41),并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起盖章扫描上传开发区企业服务平台。联系人:王新孟,电话:63886103,邮箱:419859673@qq.com

经开区经贸局 

2019年9月26日

2018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政策实施细则附表.docx2018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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