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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9-09-26
作者:科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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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按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要求,拟于近期受理2018年开发区第二批新型工业化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三、申报政策 (一)政策第11条:绩效评价A类企业奖励 1.申报条件: 2018年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首次评定为A类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申报材料: ①绩效评价A类企业奖励申请表(附表16);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③综合绩效评价等级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 (二)政策第11条:绩效评价财政贡献奖励 1.申报条件: 2018年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亩均财政贡献额大于30万元的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工业企业,按照企业实际计税土地面积2元/平方米给予奖励。 按照《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工业企业增效升级的若干政策(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合经区管〔2016〕254号)规定,企业集团、同一法人代表或实际关联控制人的关联企业(区属范围)的,经管委会同意出租的非关联企业的,从工业企业中分离出来的服务业企业,凡使用原工业企业房地产的,合并计算亩均税收贡献。此项政策以企业集团、关联企业代表企业为申报主体。 2.申报材料: ①绩效评价税收贡献奖励申请表(附表17);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③完税证明; ④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土地使用税缴纳证明; 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政策第11条:企业增资扩产奖补 1.申报条件: 企业通过改建、扩建等不新增用地的方式,增加生产性用房用于自行生产,在超过原规划批准容积率的基础上扩建自用生产、仓储用房当年竣工通过验收的企业,按照每平方米60元的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1.申报材料: ①企业增资扩产奖励申请表(附表18);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③企业增资扩产说明报告; ④原厂房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 ⑤改、扩建后厂房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 ⑥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以上政策条款都需填报《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表40)和《申请2018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资金承诺书》(附表41),并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起盖章扫描上传开发区企业服务平台。联系人:王新孟,电话:63886103,邮箱:419859673@qq.com 经开区经贸局 2019年9月26日 |
2018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政策实施细则附表.docx2018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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