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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9-06-10
作者:科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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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按照《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19]16号,下称《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2019年合肥市文化产业政策“借转补”项目申报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为6月10日-6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备注:系统申报日期和纸质材料报送日期截止时间均为6月20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须为在高新区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区缴纳,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
2.2019年在建或拟建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3.符合《实施细则》(附件1)第121条第(2)项规定。
支持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支持计划投资500万元以上,对艺术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的项目,集内容资源、新闻采编、新闻传播、市场对接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项目,智能化舞台演艺设备和高端音视频产品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新型文化消费的可穿戴设备、智能硬件、沉浸式体验平台、应用软件及辅助工具的研发项目,按项目计划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项目材料要求纸质和网上并行,文化科技融合类项目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1001室,项目单位参照《2019年合肥市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附件2)准备相关材料。
1.申报单位登陆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按系统提示填报材料。申报材料应明确承诺项目建设具体起止时间和预期绩效目标,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项目经评审立项后,项目建设起止时间和预期绩效目标原则上不能变动。其中,《“借转补”项目企业绩效目标承诺书》单独另附一份,申报单位盖章不装订。申报材料中的专项审计报告必须由市财政局公布的中标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参见市文旅局网站通知栏置顶《关于公布文化产业政策项目申报第三方中介机构的通知》)。
2.申报单位使用规定封面(附件3)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并编页码和目录,6月20日之前一式五份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
重要提示: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报的,项目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核上报的,仅报送纸质材料均视为项目未申报。
联系人:张梦雅,65329952
附件:1、合政办〔2019〕16号(定)2019年度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若干政策实施细则.doc
2、合文旅产[2019]44号关于印发《2019年合肥市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doc
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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