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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9-06-05
作者:科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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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第八批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54号)精神,为做好我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具体分为“引进”、“培养”、“自主创业”三大类别,分别按照以下条件进行选拔认定:
(一)引进的领军人才
——具有国内领先的学术技术水平,掌握对产业发展具有主导作用核心关键技术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促进技术产品升级,实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为企业创造显著效益的重大技术成果高级技术研发人才;
——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队组织协调能力,能引领团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级人才;
——在生产中掌握关键技术或技能,能促进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显著提高,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
——符合上述所列条件之一,但不能全职在我省工作的,须每年在我省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
——以上均为近3年引进的人员。
(二)培养的领军人才
——拥有能实现成果转移转化、具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技术、发明专利的专业技术人才;
——能够领衔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并发挥技术骨干和引领作用的高级人才;
——承担企业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项目,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的高技能人才。
(三)自主创业的领军人才
——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以带资金、带技术、带项目等形式来皖投资创(领)办企业;
——创(领)办人投入企业的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引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创业投资的51%以上;
——所创(领)办企业核心技术(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所在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
——所创(领)办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近3年主要经营管理指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所创(领)办的企业须为近3年落户本地的。
其他具体条件和程序,按照《安徽省引进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2〕38号)有关规定执行(文件链接:http://www.ah.hrss.gov.cn/web/news/2522/70322.html)。其中,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综合类人才奖项或已被认定为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的不重复推荐。
二、申报要求
(一)纸质材料
填写《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申报表》(附件1),其中A类表格适用于申报引进(含柔性引进)、培养领军人才,B类表格适用于申报自主创业领军人才。将《申报表》与附件佐证材料复印件(附件要求参见“填表说明”,其中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应为近5年取得)一并装订,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一份,申报材料总页码数不超过40,附件材料每页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电子材料
1、《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申报表》扫描件(PDF格式,不含附件佐证材料复印件);
2、附件佐证材料(PDF格式,并将所有附件材料整合在一个文件中);
3、《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人选汇总表》(附件2,以Excel文件格式报送)。
三、报送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6月20日下午17:00前,将上述相关材料报送至创新产业园二期G3栋B区合肥国际人才城二楼服务窗口。
联系人:陈倪,0551-65900792。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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