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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9-06-21
作者:科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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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科学技术(经贸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奖励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激发外国专家为合肥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贡献才智的热情和积极性,营造我市科技创新和引才引智的良好氛围,根据《合肥市外国专家“合肥友谊奖”评选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第三届“合肥友谊奖”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人数
第三届“合肥友谊奖”评选获奖外国专家10人左右。
二、申报条件
外国专家在肥工作,对华友好,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具备《合肥市外国专家“合肥友谊奖”评选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之一的,以及在推进合肥国家综合科学中心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才,可推荐申报“合肥友谊奖”。
三、申报材料及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为《“合肥友谊奖”申报表》(见附件)、护照扫描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承担重点引才引智项目批复、外国专家2寸近期免冠白底照片、专家突出贡献和先进事迹补充说明材料等。申请表内容要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字准确,重点表述推荐人选在各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突出成果。
申报时需同时提供书面材料一份及电子版材料,申报表格电子档要求为word格式,附件材料电子档要求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申报表和有关附件材料应合并装订,白色封面,双面印刷,申报表格与附件材料合计不超过100页。
(二)除在《“合肥友谊奖”申报表》中填写外国专家的主要贡献外,外国专家来肥后解决的重大技术或管理难题的有关事迹可在补充材料中说明;外国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列入省(部)级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批复复印件,外国专家获得省(部)级奖项的批复文件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应一并列入补充说明材料。
(三)近年来我市引进和选聘的高端外国专家,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自然科学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或项目主要负责人;我市入选各类人才引进计划的专家优先推荐申报(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四)推荐人选原则上已列入外国专家管理范畴或持有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凡已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黄山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再重复申报。
四、申报时限及注意事项
我市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申请表中有关意见的部分均须加盖公章。书面材料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与科技人才管理服务处。
评审结果通知、宣传报道等有关事宜,按照国家外专局有关规定办理。
联 系 人:李陈齐 孙民裕
联系电话:0551-63536507、6353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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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合肥市政务区政务中心1区B座6楼611室
邮 编:230071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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