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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9-04-28
作者:科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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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省直管县商务局、党委宣传部、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广电局,省直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等文件精神,商务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将组织认定2019-202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进行申报。重点企业的申报标准请参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3号)中的重点企业标准。重点项目的范围包括:文化出口公共服务平台;文化产业境外投资和合作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等名录并实现出口的文化项目,其他具有代表性的项目。
二、请各申报单位登陆商务部文化贸易管理系统(http://whmy.mofcom.gov.cn,以下简称系统),从系统中下载《文化贸易操作指引》,按指南要求和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表,单位法人代表在申报表格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单位根据业务主管或业务指导关系向各地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广电局递交申请报告和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业务资格审核并盖章后,由申报单位将申请报告、申请表和原始单证复印件等材料递交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由商务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省商务厅,并抄送本地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广电局。省直相关企业应分别报送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局、省广电局,经审核并盖章后,由申报单位报送省商务厅。无业务主管部门的申报单位可直接向商务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
四、请申报单位于4月3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于5月6日前将申报文件及汇总的纸质材料报送省商务厅(材料一式四份,省商务厅两份,业务主管部门一份,申报单位留存一份)。逾期将不受理。
联系人: 张梦雅,0551-65329952。
附件: 安徽省广电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docx
科技局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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