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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9-03-27
作者:科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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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园区,有关单位:
根据《肥西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肥政〔2018〕137号)和《肥西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18年肥西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肥政秘〔2018〕31号)要求,现将2018年肥西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剩余部分兑现补助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程序、时间、地点
申报范围包括:2018年全年符合肥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且尚未兑现的项目。
申报单位或个人将纸质材料报送所属各乡镇、园区,截止时间为4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乡镇、园区将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报送县科技局相关科室,截止时间为4月10日。
二、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须在本县区域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县缴纳,且统计关系在本县。申报个人(仅限专利资助)须户籍或身份证在本县。
2、根据《肥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西县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严重失信主体(包括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欠薪、合同欺诈等)禁止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申报单位信用审查由各乡镇、园区实施。
3、申报单位或个人向各乡镇、园区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2018年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兑现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材料包括基本材料(企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肥西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奖励申请表》(附件3))和分项材料(具体见申报内容)。申报材料须完整清晰,通报文件、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材料复印件需信息完整清晰,不得有覆盖阴影。
专利类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除需要报送以上材料外,还需将《资助专利明细表》(附件7)电子版报给所在乡镇、园区,再由乡镇、园区统一汇总报送县科技局。
4、各乡镇、园区对申报项目真实性(专利均以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后原件返还)和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查,确认真实有效后向县科技局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一份):推荐函(模板见附件8)、《2018年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兑现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专利定额资助审核情况一览表》(附件5)、《专利定额资助申报明细表》(附件6),申报单位或个人纸质材料,《2018年政策兑现申报项目汇总表》须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申报内容
(一)政策第二十九条:专利质押贷款补贴
依《肥西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18年肥西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肥政秘〔2018〕31号)实施。
(二)政策第三十条:“科技贷”
依《肥西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18年肥西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肥政秘〔2018〕31号)实施。
(三)政策第三十二条:新落户肥西县的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条件:2018年迁入肥西县,注册、纳税、统计关系必须全部转入肥西县,2017年(含)前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且在有效期内。
申报材料:工商、税务迁入证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批文、证书等。
(四)政策第三十三条: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贯标企业
1、新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贯标企业
申报条件:(1)2018年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省知识产权贯标合格企业、县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2)已经获得过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的,不得再重复申报示范企业奖励。
申报材料:批文、证书等。
2、新落户肥西县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
申报条件:2018年迁入肥西县,注册、纳税、统计关系必须全部转入肥西县,2017年(含)前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且在有效期内。
申报材料:工商、税务迁入证明,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批文、证书等。
(五)政策第三十六条:科技进步奖、专利奖
申报条件:①2018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省科技进步一、二等奖,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省专利金奖的企业。
②给予主要完成单位第一位或第一权利人全额奖励,给予非主要完成单位第一位或非第一权利人的参与单位50%奖励。
申报材料:批文、证书等。
(六)政策第三十七条:科技服务机构
该条款与合肥市政策不同时享受。
1、新注册的新型科技服务机构
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型科技服务机构,2018年成立且当年的服务性收入达100万元以上给予补助。
(1)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事专利运营、数据分析、评估交易的服务。
(2)企业内部的研发机构(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成立为独立法人单位,为其他企业或其他研究开发机构提供研发外包、设计以及科研支撑等第三方服务。
(3)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成果评估交易服务。
申报材料:2018年开展科技服务的明细表、科技服务合同、服务合同登记证明、发票复印件、银行进账凭证、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等。
2、年服务县内企业30家以上的新型科技服务机构
申报条件:(1)符合上述3个条件的新型科技服务机构。
(2)2018年服务县内企业30家以上,且所服务企业须为科技型企业。
申报材料:2018年开展科技服务的明细表(30家以上)、科技服务合同、服务合同登记证明、发票复印件、银行进账凭证、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服务企业出具的证明文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等。
3、辅导县内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条件:(1)符合上述3个条件的新型科技服务机构。
(2)2018年服务县内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3)成功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只能有一家科技服务机构申报,如遇同一家企业在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涉及多家科技服务机构,由企业出具证明认定其中一家科技服务机构进行申报。
(4)2018年内同一科技服务机构申报不得超过10家。
申报材料:科技服务合同、发票复印件、银行进账凭证、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高企证书、服务企业出具的证明文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等。
4、服务县内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和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达到150件(含)以上的
申报条件:(1)符合上述3个条件的新型科技服务机构。
(2)2018年服务县内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3)2018年内同一科技服务机构服务县内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达到150件(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申报材料:科技服务合同、发票复印件、银行进账凭证、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服务企业出具的证明文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等。
(七)政策第三十八条:新认定或备案的孵化器、众创空间
申报条件:①2018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
②2018年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2018年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
③2017年(含)前已申报过县级备案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奖励(20万元)的,不再给予市级认定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奖励。
申报材料:批文、证书等。
(八)政策第三十九条:入驻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业房租补贴
申报条件:①所入驻孵化器、众创空间须为市级以上认定或备案。
②孵化器内的在孵企业须符合《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合科﹝2015﹞98号)中所规定的在孵企业条件。众创空间内的创业企业须符合《合肥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合科﹝2015﹞109号)中所规定的条件,且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众创空间场地内,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应属于高新技术产品范围,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③补贴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④同一企业,与往年合计只能享受最多24个月房租补贴。
⑤不得与市、县其它类似房租补贴政策同时享受。
申报材料: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或备案证明;租房合同、房租发票、银行进账凭证、入孵企业、创业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未享受市、县其它房租补贴承诺书等。
(九)政策第四十条:专利资助
根据《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工作要求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县不再给予专利申请政策奖励。
专利授权资助政策:
申报条件:(1)专利申请统计关系归属肥西县,专利拥有二个以上权益人的,由专利第一权益人代表全体专利权益人进行申请。
(2)获得专利授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以专利证书为准。
申报材料:授权证书(含扉页)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资助专利明细表》,企业要将授权证书(含扉页)的原件扫描或者拍照以PDF格式上传至各乡镇、园区。
(十)政策第四十一条:专利转移资助
申报条件:县内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独占许可等方式,获取县外发明专利并实施转化和产业化的。
申报材料:引进的专利证书(含扉页)复印件;专利引进(受让、受赠、并购、独占许可等)协议;专利转化及实现产业化证明材料(包含本专利技术的产品销售证明)等。
(十一)政策第四十二条:农业科技示范园、星创天地
申报条件:2018年认定的省、县农业科技示范园和首次认定的省级、市级星创天地。
申报材料:批文、证书等。
(十二)政策第四十四条: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奖补
该条款与合肥市政策不同时享受。
申报条件:①企业购买无关联关系的位于合肥市境内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并在肥西县转移转化。
②以工程项目、硬件设施等形式转移转化的,只按其技术交易价额给予补助。
申报材料:技术合同复印件,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证明复印件,企业购买成果发票复印件,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无关联关系的声明等。
(十三)政策第四十五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申报条件:①经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或备案的,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公共技术类平台,并具备开放性、技术服务性等特点。
②2018年服务县内企业30家以上,且所服务企业须为科技型企业。
申报材料: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或备案证明材料,仪器设备购置合同,购置清单及发票;服务企业的合同或协议、清单、企业付费凭证及发票;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等。
(十四)政策第四十七条:众创空间场所建设与设施维护改造补助
依《肥西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18年肥西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肥政秘〔2018〕31号)实施。
(十五)政策第四十八条:孵化器、加速器场所建设与设施维护改造补助
依《肥西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18年肥西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肥政秘〔2018〕31号)实施。
(十六)政策第四十九条:众创空间、孵化器融资奖励
申报条件:①经市级以上认定或备案的众创空间、孵化器。
②众创空间、孵化器辅助入孵企业获得专业创投机构或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投资额在一次性200万元以上。
③专业创投机构或上市公司与众创空间、孵化器无关联关系。
申报材料:众创空间、孵化器市级以上认定或备案批文、证书;入孵企业营业执照、入孵协议等;专业创投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年度获得的股权投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投资协议(协议敏感部分可作技术处理)、银行进帐单)等。
(十七)政策第五十条:创业类科技特派员奖励
申报条件:根据《肥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西县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政办〔2018〕5号),经县科技主管部门绩效考核优秀的创业类科技特派员。
申报材料:县科技主管部门备案证明;绩效考核相关证明等。
(十八)政策第五十一条:技术合同交易奖补
该条款与合肥市政策不同时享受。
申报条件:①2018年在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中的技术交易合同登记额达到1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按2018年度实际到帐额的1%给予最高5万元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技术转移突出贡献人员或团队的奖励以及技术转移相关工作的补助。
②在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网上登记技术合同认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四类合同。
申报材料:已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明细表;登记机构所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及技术合同复印件,银行进账凭证,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联系方式
上派镇:李黎 电话:18225882718 E-mail:1446361926@qq.com
三河镇:沈超 电话:18055172626 E-mail:1323571201@qq.com
花岗镇:王平 电话:13956078505 E-mail:1760691137@qq.com
高店乡:金萍萍 电话:18755191063 E-mail:1085109164@qq.com
铭传乡:方芳 电话:17891601918 E-mail:804875681@qq.com
官亭镇:杜俊 电话:13856016059 E-mail:471964875@qq.com
紫蓬镇:魏建安 电话:15077914911 E-mail:1109466488@qq.com
山南镇:唐俊 电话:13856904378 E-mail:2813543469@qq.com
柿树岗乡:翟春花 电话:18226657899 E-mail:1005193750@qq.com
桃花镇:胡爱菊 电话:13721024744 E-mail:390614508@qq.com
严店乡:徐从勇 电话:15855101528 E-mail:2458159458@qq.com
丰乐镇:唐晓敏 电话:18156081475 E-mail:389429104@qq.com
桃花工业园:吴越 电话:15955145656 E-mail:511059569@qq.com
肥西县科技局:孙昊 电话:18905601026 E-mail:fxkjgx@163.com
朱苗(专利)电话:15357925381 E-mail:323197091@qq.com
周晓梅 电话:18956598606 E-mail:fxkjgx@163.com
附件:1、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西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肥政〔2018〕137号)
2、肥西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18年肥西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肥政秘〔2018〕31号)
3、肥西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奖励申请表
4、2018年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兑现申报项目汇总表
5、专利定额资助审核情况一览表
6、专利定额资助申报明细表
7、资助专利明细表
8、推荐函(模板)
肥西县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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