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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9-01-09
作者:科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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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省财政厅根据《安徽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财金〔2017〕224号)及市财政局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19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融机构于2018年1月20日前向区财政申报资料,相关资料严格按要求报送,不得遗漏缺少。其中:申报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及定向费用补贴的,需报送财金〔2017〕224号文件附表9、附表12的电子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按照财政部《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要求进行提供。
二、材料逾期申报,区财政局将不予受理,视同放弃申报专项资金。
联系人:刘世皓 65327019
附件:申报相关文件汇总.rar
合肥高新区财政局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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