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咨询电话

180-1954-5300
180-1954-5300

政策通知

推荐资讯

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合肥高新区2019年企业表彰奖励项目的通知

发表于:2019-01-02

作者:科翔信息

浏览 289 次

文章导读:各有关企业、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区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发挥优秀企业的示范效应,强化奖励资金的引导作用,共同推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建设,...

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区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发挥优秀企业的示范效应,强化奖励资金的引导作用,共同推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建设,经研究,拟对2018年度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团队及人员给予表彰奖励,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在高新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纳入统计范围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相关企业。

二、奖励对象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在肥核心管理团队及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三、奖项设置

(一)突出贡献奖

1、高成长优质奖:①对当年税收贡献前十名、实现产值前十名且同比有所增长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奖励;②对当年财力贡献前五名、营业收入前五名且同比有所增长的非工业企业分别给予奖励;③对当年新增规上(限上)企业,分别给予奖励。对当年工业产值(营业收入)首次达1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2、上市贡献奖:①对当年报证监会并得到受理、IPO上市及兼并重组上市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对当年IPO上市的企业管理团队分别给予奖励。

3、投资进度奖:①新建、续建、技改的重大工业项目,总投资额3亿元以上,形象进度完成60%以上,对当年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按当年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排名前五名的项目,分别给予奖励;新建的重大现代服务业项目,总投资额5亿元以上,形象进度完成60%以上,对当年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的,按当年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排名前三名的项目,分别给予奖励。

4、优秀招商顾问奖:为招商引资提供有价值的咨询建议,积极引荐项目,并成功落地3个亿元以上项目或1个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的,由管委会各部门推荐后认定为“优秀招商顾问”,分别给予奖励。

(二)提质增效奖

5、节能环保奖:鼓励节能环保核心区内从事环保产业的企业参与环巢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对实质性承担环巢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工程、设备采购类项目按照合同总额10%、运营维护服务类项目按照三年实际营业额的10%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鼓励企业自主投入开展重点污染源改造项目和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及示范项目。对当年完成项目的区内企业给予总投入20%,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达到一定节能减排效益并通过环保部门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6、促进就业奖:对园区企业(不含人力资源公司)当年净增就业人员达100人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7、智能技改奖:对当年获得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8、安全生产奖:对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获得市级以上称号的企业,创建“平安企业”获得市级以上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对园区食品、药品领域经济或民生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生产企业进行评比,评选出食品生产企业三家、药品生产企业一家,分别给予奖励。

(三)创新创业奖

9、专利创造奖:①首次认定为国家专利金奖、国家专利优秀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专利金奖、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奖励;②对当年申请专利数量前十名的企业、代理申请专利数量前十名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予以通报表彰。

10、创新主体奖:①首次认定为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18年第一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奖励。②对获得“合创之星”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③经高新区当年评审认定的“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给予创新创业一次性资助。

11、孵化平台奖:2018年度绩效考核前五名的孵化器、绩效考核前五名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奖励。

12、招才引智奖:高新区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高学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给予人才首次入区安居补贴,对成效突出的单位授予“招才引智”奖。

13.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奖。依据《关于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皖人社秘〔2016361号)文件精神,根据评价标准得分,排名前10位且得分在90分及以上企业,授予“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称号,分别给予奖励。

(四)科技金融奖

14、创新融资奖:对当年完成的非公开定向增发、银行间市场债权融资的企业,予以通报表彰。

15、优秀金融机构奖:①鼓励园区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制定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和差别管理政策,通过评估的,按实际成效给予管理团队奖励。②对园区内的银行、基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分类评估,并根据实际成效给予金融机构管理团队奖励。

16.投贷联动奖。鼓励金融机构申请投贷联动试点,建立融资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机制,开展融资模式创新。支持金融机构与基金合作,开展“贷款(担保)+股权(期权)”业务联动模式,推出投贷(保)联动金融产品,共同筛选和支持科创企业。经高新区认定的投贷(保)联动金融产品,给予金融机构风险补偿、贴息等专项支持;对试点成效显著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成效给予金融机构奖励,专项用于激励管理团队。

(五)质量诚信奖

17、技术品牌奖:对当年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当年认定为安徽工业精品、市级品牌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奖励;对新认定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18、统计先进奖:对企业的统计工作机构、人员、制度三健全,按照统计法的要求,认真完成各类专项调查任务,在各级开展的统计检查中,无统计违法行为,无统计过失记录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19.建筑质量安全奖。对园区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黄山杯”、“琥珀杯”、“庐州杯”、国家级“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别给予奖励(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以获得的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奖励)。

20.质量创优奖。①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安徽省政府质量奖、安徽省质量奖、安徽名牌产品、服务名牌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②对企业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分别给予奖励;参编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排名前三名),分别给予奖励;主编行业(限重点消费产品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奖励;对获得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分别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资格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申报资格否决:

(一)当年出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二)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

(三)出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含信访工作)重大事件的;

(四)人口计生未完成责任目标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奖励办法

1申报由企业上网自行下载或至相关受理部门领取申报表格(详见附件1),申报时间为20181230日到201916。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材料:咨询申报奖项联系人

2评审管委会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经贸局、财政局、农村工作局、环保分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评审会议,对各申报企业初审情况进行复核,确定拟受表彰企业。

3公示:将评审结果在管委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其他说明

1、企业积极主动申报,不申报不奖励

2政策奖励有效时限自201811日至20181231日,具体奖项另有时限要求的除外。

3高新区经贸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4申报联系人:详见附件2 

 


 


附件1:申报表.xlsx

 

附件2:表彰奖励项目联系人.xlsx

 

20181229

合肥科翔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元路软件园1号楼210-212室

电话:180-1954-5300 QQ:2501649871

COPYRIGHT © 合肥科翔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      网站备案号:皖ICP备2023003016号-1
服务热线

180-1954-5300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元路软件园1号楼210-212室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