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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8-08-03
作者:科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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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扶持产业发展“2+2”政策体系的通知》(合高管〔2017〕118号)文件要求,现就2017年合肥高新区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等相关政策兑现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符合(合高管〔2017〕118号)文件扶持范围的企业。
二、项目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须首先登录合肥高新区合创汇网站(http://gx-hch.com/infa-web/index)点击“合创券”菜单,进入“合创券”后点击“政策通”,注册后登录,完善所有信息后,选择相应可申报项目填写,上传各条款对应申请表(见附件1-13)提交后在“已经申报项目”里导出并打印,最后连同申请表(见附件1-13)和相关所需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合肥高新区科技局(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叉口高新区管委会10楼1001、1003室)。
网络技术支持:15105658671
三、项目申报时间
系统申报及材料报送时间: 2018年7月26日至8月9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四、申报内容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政策奖励(自主创新政策9条)
1、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研发费用补助
申报条件:2017年度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且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以上的高新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申报材料: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申请表(附件1);上一年度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口径出具报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首次过亿奖励
申报条件:2017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具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高新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申报材料: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首次过亿奖励申请表(附件2);上一年度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国家高企证书及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3、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当年获得国家立项配套奖励
申报条件:2017年获得国家级计划或专项等项目立项(科技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基地和人才专项、国家工信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科技重大专项、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国家财政部成果转化资金计划)支持的高新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申报材料: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获得国家项目申请表(附件3);立项证书、批文;资金进账单;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4、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持、参与制定各类标准奖励
申报条件:2017年主编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参编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排名前三名)、行业标准(排名前三名)的高新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申报材料: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持、参与制定标准奖申请表(附件4);认定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5、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购买科技保险补贴
申报条件:2017年购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险种的高新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申报材料: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购买科技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5);保险合同及保单、发票及银行转账凭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材料报送:
联系人:张梦雅 联系电话:65329953
材料报送地点:科技局1003办公室
(二)各类产业技术研究院、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大创新平台落户发展支持政策(自主创新政策11条)
1、产业技术研究院、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大创新平台绩效考核奖励
申报条件:在高新区建设发展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中国科学院合肥研究院应用技术研究所、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大创新平台等。
申报材料:协同创新平台绩效奖励申请表(附件6);项目落户、平台建设、人才引进等情况证明材料。
2、产业技术研究院、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大创新平台成果转化奖励
申报条件:2017年转化科研成果给高新区内企业使用的协同创新平台;协同创新平台将科研成果在高新区就地转化设立的公司。
申报材料:(1)2017年转化科研成果给高新区内企业使用的协同创新平台:协同创新平台成果转化奖励申请表(附件7);科研成果转化合同、安徽省技术合同认证登记证明或相关审批部门出具的成果转化证明;实际发生交易的资金进账证明或股权出资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2)协同创新平台将科研成果在高新区就地转化设立的公司:协同创新平台成果转化奖励申请表;在2017年1月1日之后设立的,经过上述1认定的科研成果转化企业;符合《2017年合肥高新区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高层次人才或高级管理人员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3、高校院所科研成果转化奖励
申报条件:高校院所教师及研究人员,以现金方式出资并持有企业股权,在产业技术研究院内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受让高校院所发明专利进行产业化的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
申报材料:高校院所科研成果转化申请表(附件8);高校院所教师及研究人员证明材料,个人出资或持股证明材料;专利转让证明材料,专利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4、产业战略联盟奖励
申报条件:2017年牵头成立省(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试点)联盟的各类协同创新平台。
申报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奖励申请表(附件9);产业联盟获批文件或证书;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报送:
联系人:王佳奇 联系电话:65329953
材料报送地点:科技局1003办公室
(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补助(自主创新13条)
申报条件:(1)企事业单位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经区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或备案的,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公共技术类平台,并具备开放性、技术服务性等特点。(2)2017年服务高新区企业30家以上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经区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或备案的,服务高新区内企业30家以上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3)园区企业使用区内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高新区内企业使用经区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或备案的高新区内的公共技术平台。
申报材料:(1)企事业单位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仪器设备投资补贴申请表(附件10);认定或备案证明材料,仪器设备购置合同,购置清单及发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2017年服务高新区企业30家以上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技术平台服务企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1);认定或备案证明材料;服务企业的合同或协议、清单、企业付费凭证及发票;服务企业及平台拥有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3)园区企业使用区内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企业使用公共技术平台资金补贴申请表(附件12);平台拥有单位的立项或备案证明材料;服务合同或协议;付费凭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材料报送:
联系人:王佳奇 联系电话:65329953
材料报送地点:科技局1003办公室
(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奖励(自主创新政策14条)
申报条件:入驻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示范区,2017年服务园区企业30家以上的中介服务机构。
申报材料:
1.科技中介机构资金申请表(附件13)
2、服务合同、服务发票、服务结果、款项支付凭证;
3.工商营业执照及国地税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
材料报送:
联系人:许杨 联系电话:65869520
材料报送地点:科技局1001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
科技局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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