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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5-04-14
作者:科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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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政策体系的通知》(合高管〔2024〕9号)文件要求,现就《合肥高新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部分政策条款兑现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申请项目在高新区内实施、且符合政策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1日。本次兑现涉及的均是免申即享条款,企业会收到提示短信,请企业根据短信指引,进入“高新智策免申即享”公众号完成签字确认。
三、申报条件
1.国家高企认定奖励(免申即享部分)
政策条款:对当年新增的、复审通过的国家高企,分别给予25万、5万元奖励。
奖补细则:对于当年新增(含新入区和新认定)的国家高企,分阶段给予25万奖励。认定后第一年,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第二年,按要求完成研发加计扣除且有新授权知识产权(获得一类知识产权不少于1项或二类知识产权不少于5项,应为高企认定当年及以后授权且未在高企申报中使用的知识产权)奖励5万元;第三年,参加复审并通过区级推荐的,奖励5万元。对通过国家高企复审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联系方式:高新区科技局综合处,方坤,0551-65329952。
2.“合创之星”创业项目奖励
政策条款:对获得“合创之星”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
奖补细则:在高新区管委会举办的“合创汇”活动中获得“合创之星”称号并注册在合肥高新区的企业(获得“合创之星”的创业团队需在获奖后6个月以内在高新区注册成立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奖补方式:免申即享。
联系方式:高新区科技局创新资源配置处,陈纪超,0551-65331264。
3.省级创新平台认定奖励
政策条款:对首次认定安徽省实验室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奖补细则:对首次认定安徽省实验室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的奖励实行总量控制,年度最高补贴300万元,超出预算部分的每家企业按比例调减奖励金额。原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建的企业研发中心不享受此项奖励。
奖补方式:免申即享。
联系方式:高新区科技局创新资源配置处,陈文芳,0551-65331264。
4.孵化载体认定考核奖励
政策条款: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奖补细则: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奖补方式:免申即享。
联系方式:高新区科技局创新资源配置处,陈纪超,0551-65331264。
高新区科技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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