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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转发合肥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的通知

发表于:2022-11-09

作者:科翔信息

浏览 35 次

文章导读: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各有关单位: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的通知》(皖科才秘〔2022〕441号)(http:/...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的通知》(皖科才秘〔2022〕441号)(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277191.html)转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通知要求认真申报。

一、签约院士具备条件

1.在全国范围内,每名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数量:未退休院士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

2.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二、设站单位具备条件

院士工作站主要依托省相关领域骨干企事业单位设立。设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院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2.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3.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

三、备案申报程序

1.申报的院士工作站在省科技厅网站“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省平台与人才专项”→“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填报《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项目申报书》(省院士工作站命名规则:设站单位规范全称+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完成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提交,并上传附件材料;

2.申报的院士工作站在线打印备案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PDF版1份);

3.根据归口管理权限,合肥市科技局对照院士工作站设立条件,对备案申报院士工作站材料进行审查(需同时审查设站单位资格和院士受聘资格),网上审核推荐并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对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省科技厅进行登记备案,统一制作标牌。

四、附件材料要求

1.确认函(见附件1,需要院士本人签名原件);

2.设站单位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目标、任务(项目)、经费、合作期限和院士全职在站工作时间等;

3.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4.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分年度);

5.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6.签约院士及其团队简介,海外院士需要提供院士机构及入选证明材料(如英文,则需提供中文翻译版);

7.签约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和在研科技项目、科研基础条件有关材料。

五、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申报时先通过信息系统提交材料,经市科技局审核后,再通过系统打印带编号的纸质材料。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汇总填报《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1份,电子word版和PDF版各1份),连同各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1份),于11月21日(周一)17:30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科技人才管理服务处(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一区B座6层0611室)。

联系人:

合肥市科技局人才处:63536500、63536507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服务处:62657061

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咨询:400-161-6289

附件1:确认函.doc

附件2:海外国家院士范围.doc

附件3: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汇总表.doc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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