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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2-02-28
作者:科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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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合人才〔2019〕6号)、《庐州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合人才〔2019〕7号)、《庐州产业创新团队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合人才〔2021〕7号)、《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培养暂行办法》(合人才〔2016〕4号),现就管理期内市级重点人才项目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考核对象
1. 市领军人才。对2018年度入选专家进行期满评估。
2. 庐州英才。对2019年度(第四批)、2017年度(第二批)入选专家分别进行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
3. 庐州产业创新团队。对2019年度、2020年度评选认定的庐州产业创新团队进行年度考核。
4.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对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进行年度及届满考核。
以上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以及政府人才资金使用情况等。
市领军人才、庐州英才:创新类人才侧重于考核项目研究、技术水平、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以及带动经济社会效益等内容;创业类人才侧重于考核个人在技术创新或经营管理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以及企业发展、项目进展、资金投入、人才引育、财税贡献、带动就业、发展潜力等内容。
产业创新团队:侧重于考核团队建设情况、岗位目标实现情况,团队带头人和助理的科研水平、研发成果及其转化情况,团队设立单位对创新团队建设投入、政策措施落实、研发项目进展和经费合法合规使用情况。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侧重于考核业务工作情况,发表论文、承担项目课题和获奖情况等。
三、考核程序
1. 考核对象自评。考核对象围绕考核内容和目标要求进行全面自评,形成工作总结(含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填写考核表格,并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
2. 用人单位考评。由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进行考评,在考核表格上填写评价意见。
3. 社会评价。各用人单位征求考核对象的同事、服务对象等有关方面意见,在考核表格上填写评价意见。
4. 专家考评。各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行业专家等,组成考评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或评估验收。主管部门须综合考核对象评价、用人单位评价、社会评价和专家评价等意见,在考核表格上填写考核结果。
四、有关要求
1、报送资料:工作总结(含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考核表格及印证材料。以上材料电子版(可编辑)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fgxrcgz@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盖章后于3月4日下午17:30前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1221室。
2、市委组织部将对部分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 65312374。
高新区人事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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