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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0-09-04
作者:科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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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9〕16号)、《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合经信〔2020〕20号)和《2020年合肥市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商务部分)》(合商法〔2020〕37号)要求,现开始组织2020年上半年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条款(商务部分)申报兑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1.2020年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市商务局执行),实行网上申报,企业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efczxm/public/cyzcw/login),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关注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2.纸质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报送到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申报时间
2020年9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材料报送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后,将经单位盖章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送至市商务局。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条款及申报资料
(一)实施细则第7条:加强生活必需品保障
疫情期间积极组织食品、农副产品(含蔬菜及畜禽养殖、屠宰、饲料加工等)、快消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行业复工生产,保障肉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对稳价保供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申报条件:1.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全市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的农产品批发企业、品牌连锁超市、生鲜连锁便利店和其他商贸企业;2.在疫情防控期间正常营业,批发企业供应本市蔬菜日均批发量超过500吨;3.在疫情防控期间正常营业,零售企业蔬菜日均销售超过10吨。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及申请表(附件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蔬菜日均批发量、日均销售量合同及相关凭证;4.“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5.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
(咨询电话:市场运行调节处63538370)
三、附则
1.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2020年各项奖补资金的单位须提交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本政策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得同一奖项的,按最高奖励金额给予奖补,不重复奖补。
附件:1.申请表
2.“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3.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合肥市商务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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