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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0-09-03
作者:科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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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经信局通知,按照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函〔2020〕611号)要求,请各有关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及时完成项目申报工作。详见省经信厅网站(网址:http://jx.ah.gov.cn/sy/wjgg/144852581.html )。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开展以下类别项目申报。
1. 支持高端制造;
2. 支持智能制造;
3. 支持精品制造;
4. 支持绿色制造;
5. 支持服务型制造;
6. 支持电子信息、软件和大数据产业发展;
7.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8. 金融和土地要素支撑。
第(二十六)、(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九)、(四十五)类已开展,本次不再申报;第(十四)类、第(十七)类不纳入本次申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人:昝斌、樊迪,联系电话:0551-62871705、62871939。
(二)项目申报有关附件按以下要求填报:
1. 附件2、附件3所有申报单位均需填报,其中附件2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附件3在系统中填报。
2. 附件5、附件6由申报第(一)类的单位填报,其中附件5在系统中填报,附件6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3. 附件7、附件8由申报第(二)类的单位填报,其中附件7在系统中填报,附件8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4. 附件9由申报第(十)类的单位填报,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5.附件10由申报第(十二)类的单位填报,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6. 附件11由申报第(十六)类的单位在系统中填报。
7. 附件12由申报第(二十二)类的单位在系统中填报。
8. 附件13由申报第(二十七)类的单位填报,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9月12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工作(预期不受理),高新区经贸局于9月13日开始安排现场审核工作(请企业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中对应的原件等,具体行程安排见微信工作群:17333219123,进群备注:制造强省+企业简称+姓名),联系人,黄婷婷,65324525。
高新区经济贸易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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