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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0-07-22
作者:科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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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0〕164号)以及《安徽省经信厅 民政厅 卫健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的预通知》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级和省级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卫健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试点示范,填报申报书(附件1-3)。本次为国家级、省级示范同时申报,省经信厅将会同民政厅、卫健委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选结果确定省级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并择优推荐满足国家级试点示范评选条件的单位申报国家级试点示范。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卫健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考察,推荐满足申报条件的单位,并出具三部门盖章的推荐意见函,连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和电子版光盘)于8月3日前报送市经信局电子信息处。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
2. 省经信厅 省民政厅 省卫健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的预通知
3. 试点示范申报书
2020年7月22日
(联系人:徐栋梁,电话:63538780)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docx
省经信厅 省民政厅 省卫健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的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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