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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0-03-23
作者:科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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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高新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切实发挥政府引导资金作用,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下称“高企”),降低企业创新投入成本,现决定开展合肥高新区2020年度高企专用券工作。根据《合肥高新区2019年度创新创业券的实施办法》(合高管办〔2019〕37号)文件要求,高企专用券属于高新区合创券中的专用券,现就2020年度高企专用券申请及使用等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范围
申请高企专用券支持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合肥高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2.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无不良诚信记录;
3.与提供科技服务的机构无任何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4. 规模(限额)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且已在“合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系统”(网址:http://39.98.129.74:6085/torchauth)完成2020年高企预申报。
二、支持服务内容
高企专用券主要支持企业向已入库的两类合创券服务
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科技咨询机构购买2020年度高企认定审计、高企认定申报书编制两类专业科技服务(含重新认定)。
高企专用券单独发放使用,不可与合创券通用券叠加使用,且不占用企业使用通用券额度的最高上限。
三、支持额度
每家企业的高企专用券申领额度为28000元/年,其中高企认定审计服务使用额度上限为8000元/年,高企认定申报书编制服务使用额度上限为20000元/年。
四、申请、使用和兑现
高企专用券申领及使用有关工作均通过“合创汇合肥高新区互联网+创业创新平台”(网址:www.gx-hch.com)的“高企专用券”模块在线开展,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领券企业如在合创汇平台上已有账户,可使用原有账户登录“高企专用券”模块进行申领,其他企业需新注册账户方可申领。
2.领券企业需在系统里提请申领高企专用券,由系统自动发放申领额度。
3.持券企业参照《合肥高新区2019年度创新创业券的实施办法》中第十三条的规定,在系统中使用专用券购买高企认定申报的相关服务。该专用券使用额度及上限按照本通知第三条内容执行。
4.高企专用券的申领日期为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30日
高企专用券的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5.高企专用券的兑现以安徽省科技厅的高企认定正式公示通知为准,具体兑现通知另行发布。
五、其他
1.已在原有合创券系统里完成线上订单但实际业务发生在2020年的高企认定审计、高企认定申报书编制两类服务的:
⑴持券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低于2000万的,各服务机构需在2020年3月25日前将上述服务交易明细表(附表1)传至指定邮箱:it@ourqq.cn,由系统后台统一撤销服务;且服务机构需在“高企专用券”模块中与企业重新开展线上交易,进行购买服务。
⑵持券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高于2000万的,原有合创券系统里的相关订单继续保留,无需撤销。
2.持券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高于2000万,且仍有合创券通用券使用额度的,可在原有合创券系统里按照合创券通用券的使用规则购买2020年度的高企认定相关服务。
3.高企申报联系人及电话:王震 65329952
高企专用券联系人及电话:魏工 15656955775
韦工 15156006005
高新区科技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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